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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2009-01-01 13: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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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POM)TF-10多少钱
品牌:ABS | 产品规格:TF-10 |
产地:广东东莞市 | 包装说明: |
CAS/标准: | 运输说明:快递/物流 |
共聚甲醛要制造共聚甲醛,首先要把甲醛转化为三氧杂环已烷(特别是1,3,5-三氧杂环己烷,又称三聚甲醛)
TF-10原料代理商:东莞市大贵高分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想了解此型号的价格,原厂物性和SGS ROHS(环保报告),FDA(食品级),UL(黄卡),MSDS(物质资料表) ,LFGB(德国食品级), 17P( Phthalate盐) EN-71(重金属) COA(出厂材质报告),Halogen(卤素),REACH 73 84 138 144项(欧盟标准)等资料,欢迎联系我们的销售代表简先生:0769-89803220 13712789619
杭州(POM)TF-10多少钱
和TF-10相关的产品介绍
POM(聚甲醛#赛钢)/2010/日本旭化成
用途: 其它
重要参数: 熔体流动速率:1.7 g/10min 密度:1.42 g/cm3 吸水率:0.2 % 成型收缩率:2 % 弯曲强度:96 MPa 弯曲模量:2740 MPa 硬度:120
生产厂商:日本旭化成工业株式会社
POM(聚甲醛#赛钢)/ZLD75/日本旭化成
用途: 其它
重要参数: 熔体流动速率:25 g/10min 密度:1.52 g/cm3 热变形温度:110 ℃
生产厂商:日本旭化成工业株式会社
POM(聚甲醛#赛钢)/7010/日本旭化成
用途: 其它
特性备注:结晶,高流,聚物
重要参数: 熔体流动速率:34 g/10min 吸水率:0.2 % 成型收缩率:2 % 缺口冲击强度:59 断裂伸长率:30 % 弯曲强度:108 MPa 弯曲模量:3040 MPa 硬度:94 热变形温度:136 ℃
生产厂商:日本旭化成工业株式会社
POM(聚甲醛#赛钢)/7050/日本旭化成
用途: 其它
重要参数: 熔体流动速率:33 g/10min 密度:1.42 g/cm3 吸水率:0.2 % 成型收缩率:1.9 % 缺口冲击强度:49 断裂伸长率:30 % 弯曲强度:106 MPa 弯曲模量:3040 MPa 硬度:94 热变形温度:136 ℃
生产厂商:日本旭化成工业株式会社
POM(聚甲醛#赛钢)/4050/日本旭化成
用途: 其它
特性备注:良好的抗压强度,中等粘度
重要参数: 熔体流动速率:7 g/10min 密度:1.42 g/cm3 成型收缩率:2 % 缺口冲击强度:11 热变形温度:106 ℃
生产厂商:日本旭化成工业株式会社
POM(聚甲醛#赛钢)/4060/日本旭化成
用途: 其它
特性备注:聚物,中等粘度
重要参数: 熔体流动速率:17 g/10min 密度:1.42 g/cm3 吸水率:0.2 % 成型收缩率:2 % 缺口冲击强度:69 断裂伸长率:50 % 弯曲强度:103 MPa 弯曲模量:2940 MPa 热变形温度:96 ℃
生产厂商:日本旭化成工业株式会社
POM(聚甲醛#赛钢)/LV450/日本旭化成
用途: 其它
特性备注:润滑,中等粘度
重要参数: 熔体流动速率:9 g/10min 密度:1.39 g/cm3 成型收缩率:1.8 % 缺口冲击强度:4 热变形温度:100 ℃
生产厂商:日本旭化成工业株式会社
POM(聚甲醛#赛钢)/LZ750/日本旭化成
用途: 其它
特性备注:润滑,高流动
重要参数: 熔体流动速率:30 g/10min 密度:1.39 g/cm3 成型收缩率:1.8 % 缺口冲击强度:4 热变形温度:100 ℃
生产厂商:日本旭化成工业株式会社
POM(聚甲醛#赛钢)/SG454/日本旭化成
用途: 其它
特性备注:润滑,噪声阻尼,软
重要参数: 熔体流动速率:5 g/10min 密度:1.1 g/cm3 成型收缩率:1.8 % 缺口冲击强度:5 热变形温度:74 ℃
生产厂商:日本旭化成工业株式会社
POM(聚甲醛#赛钢)/TFC67/日本旭化成
用途: 其它
重要参数: 密度:1.37 g/cm3 吸水率:0.2 % 成型收缩率:1.45 % 缺口冲击强度:39 拉伸强度:37 MPa 弯曲强度:69 MPa 弯曲模量:2350 MPa 热变形温度:123 ℃
生产厂商:日本旭化成工业株式会社
公告2017年第61号 关于对原产于、泰国和马来西亚的进口共聚聚甲醛反调查终裁定的公告 【发布单位】 【发布文号】公告2017年第61号 【发布日期】2017-10-23 根据《反条例》(以下称《反条例》)的规定,2016年10月24日,(以下称调查)发布2016年第57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泰国和马来西亚的进口共聚聚甲醛(即被调查产品)进行反立案调查。 调查对被调查产品是否存在和幅度、被调查产品是否对国内共聚聚甲醛产业造成损害及损害程度以及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了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和《反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2017年6月26日,调查发布初裁公告,初步认定原产于、泰国和马来西亚的进口共聚聚甲醛存在,共聚聚甲醛产业受到实质损害,并且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